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目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范围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应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评测、简历筛选、个人展示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者考察学生、家长。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二)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
全面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三)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
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四)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
今年我区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全面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工作以“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为主进行,各学校要引导新生家长正确使用平台操作,按照操作指引如实填报有关信息。特殊情形不能通过网上报名的,各学校提供线下报名登记服务,提前清晰明确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的具体清单及各项要求。同时,要扎实做好招生政策的解读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全面准确理解相关规定;细致落实线下报名的各项筹备与组织工作,优化流程、提升效率,为报名者提供便捷、规范的服务体验。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教育窗口仅提供政策咨询,不办理“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业务。
特别提醒:每名学生信息线上只能申报一次,不可重复申报,不支持修改和退回重报,线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被拟申报学校成功录取,录取结果以系统通知为准。 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线上填报“学生基本信息”一栏,当你选择“报名点”时,请严格按照招生学校片区范围选择学生对应的报名点(拟申报的小学或初中),否则可能导致报名信息无效或审核不通过。
二、招生对象
具有示范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线上报名(8月17日—8月19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进行线上报名(详见附件2《“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操作指南》)。
1.移动端:豫事办APP或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
2.电脑端: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
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进行申报的,凭平台发出的录取结果通知和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线下报名(8月21日—8月23日)
线上报名不成功或线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可根据学校的招生区域,家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拟入学学校报名登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下:
1.具备示范区户籍的适龄学生入学
(1)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均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因示范区旧城改造、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持有拆迁或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在片区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对于确实未安置的拆迁户,其监护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片区所在学校提出入学申请。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②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或有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由居住地办事处或社区审核盖章)。
2.随迁子女入学
未在示范区购房的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务工证明:
①父母一方在示范区所辖务工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②正在示范区经商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等材料。
已在示范区购房的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证明资料;
①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或全额付款票据;
②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或可以证明为监护人房产的材料。
特别提醒: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请在规定时间段内,按照学校公布的划片招生范围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如实提供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有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就学资格。
(三)审核入学资格及发布录取结果(8月24日—27日)
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学生报到(8月28日—8月29日)。
(五)正式开学(9月1日)。
为畅通举办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394-2881001
附件1:周口市文昌中学划片招生区域及招生咨询电话
自周口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一建设路一腾飞路一太清路一高铁大道一平安路一武盛大道一文昌大道一周口大道一建设路之封闭区域,以及太清路以北的搬口辖区

招生咨询电话:0394-8567299
附件2:“教育入学一件事”申报操作指南
(一)电脑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1.打开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填入信息,操作登录。如无账号,请先注册。


2.登录后,在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教育入学”——“在线办理”。


3.按照指引逐步选择入学地区(报名市直学校选择“川汇区”)。

4.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并在左下角倒计时结束后,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授权”,点击“开始申报”(如下图)。

5.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逐步选择办理情形,并点击“下一步”(如下图,图中信息仅为示例,请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不同办理情形,后续所需填写的信息不同,请如实认真填报。如填写虚假信息,将影响办理进程和录取结果。只要信息真实准确,报名方式不影响录取结果。

注:如提示“请到线下报名点报名”,请您携带材料到线下学校报名点进行报名(如下图)。

6.按照指引,如实填写页面表格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1)填写页面中,凡是浅灰底色内容为默认或自动填充内容,无需手动填写,也无法更改。
(2)今年平台新增加报名点功能,但所选择的报名点不作为最终录取学校,请严格按照招生学校片区范围及当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选择对应报名点,否则可能导致报名信息无效、审核不通过等。

(3)房产信息只查询申请人名下房产信息,有多套房产时,需要手动选择房产信息。
另:不动产权证号可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搜索“不动产管理”——“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7.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并下一步”,进入信息核对页面,请在此页面仔细检查填写的报名学校、现居住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手机号码有误,将无法接收办理、录取结果提醒。如信息无误,在页面最下方,选择“本次业务办理是否接受河南政务服务网发送的短信:“是”,点击“确认申报”。

8.在申报结果页面,申请人可看到本次申办流水号,并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豫事办)用户中心查询办件进度,获取办件结果。


提醒说明:线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被拟申请学校成功录取,录取结果以系统通知为准(8月24日-8月27日)。
(二)手机端,通过豫事办APP或豫事办小程序进行申报。
1.在支付宝中搜索打开“豫事办”,或下载豫事办APP(安卓手机),并登录。

2.登录后,在“推荐服务”页,手指向左滑动,进入“推荐服务”第二页,点击进入“一件事专区”。

3.点击“教育入学(小学)”或“教育入学(初中)”,点击“去办理”,按照指引逐步完成入学地选择。

4.请仔细阅读“申请须知”,并在左下方倒计时结束后,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授权”,点击“开始申报”(如下图)。

5.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逐步选择办理情形,并点击“下一步”(如下图,图中仅为示例,请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不同办理情形,后续所需填写的信息不同,请如实认真填报。如填写虚假信息,将影响办理进程和录取结果。只要信息真实准确,报名方式不影响录取结果。

6.按照页面指引填写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1)填写页面中,凡是浅灰底色内容为默认或自动填充内容,无需手动填写,也无法更改。
(2)今年平台新增加报名点功能,但所选择的报名点不作为最终录取学校,请严格按照招生学校片区范围及当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选择对应报名点,否则可能导致报名信息无效、审核不通过等。
(3)房产信息只查询申请人名下房产信息,有多套房产时,需要手动选择房产信息。
另:不动产权证号可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搜索“不动产管理”——“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7.完成申报后,可通过“我的办件”查询进度。录取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通知。
提醒说明:线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被拟申请学校成功录取,录取结果以系统通知为准(8月24日-8月27日)。